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優化學校科研項目采購環境,促進科研績效提升,根據國務院《關於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幹措施的通知》(國發〔2018〕25號)、《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幹意見》(國發〔2021〕32號)、教育部《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賦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權有關文件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教黨函〔2019〕37號)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製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急特科研采購應遵循Vsport、透明、可追溯、註重效益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及學校利益⛲️。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校(含直、附屬單位)急特類科研項目采購活動的管理。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四條 科學研究活動中出現以下特殊情況,按常規采購程序無法滿足科研工作要求⛳️,需加急或特殊采購的儀器設備及耗材等:
(一)科研儀器設備突然損壞,急需更新采購;
(二)新引進人才開展科研項目急需采購;
(三)計劃之外下達的加急科研項目所需采購🦐😱;
(四)科研項目資金計劃有較大調整急需采購🤾🏼♀️;
(五)其它確實需要加急采購的特殊情況🦅。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采購預算金額6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2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急特科研儀器設備及耗材項目👩🏿🌾。原則上采購預算金額2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急特科研項目👳🏽,確需適用本辦法的😋,須將急特事由向教育部等上級主管部門報備後方可實施✵。
第三章 采購組織實施
第六條 申請急需特殊采購的采購人應在學校數字化采購平臺填寫統一的《急特科研項目采購申請表》,註明科研項目名稱✍🏼、資金來源、急需特殊采購原因等內容,並提交相關的支撐材料。采購項目負責人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 項目單位🆚、歸口管理部門、財務計劃處👌🏿、招投標與政府采購辦公室(以下堅持“招采辦”)負責對急特科研項目采購的內容、方式及資金落實情況等進行核實和確認🙆🏽♀️。核準工作一般須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八條 預算金額達到國家規定的政府采購限額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急特科研采購項目,經招采辦審核備案後,可不Vsport采購意向🧜🏻♂️👍。
第九條 政府采購限額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Vsport招標限額200萬元人民幣以下急特科研項目采購,經核準後可執行學校規定的智能比選等采購方式👩🏻🦯➡️。
第十條 政府采購限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下急特科研項目采購🏸,可直接邀請兩家及以上數量潛在供應商進入磋商談判。談判評審小組由3人及以上單數組成,項目單位推薦代表1人,其余專家由學校采購評審專家庫中抽取產生。潛在供應商確實只有一家的🧑🏻🏫👧🏻,經評審專家論證並征得招采辦同意後,可同一家供應商直接進行談判采購🧵。
第十一條 時間要求特別緊急的🤌🏻🏚,采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采購機製🛴,可不進行招標投標程序🪮🗄,直接申請向某一特定供應商進行采購,經核準後直接進行談判采購🧏🏻♀️。談判評審小組由3人及以上單數組成👷♀️,項目單位推薦代表1人🚖,其余專家可由項目單位推薦產生。
第十二條 采購結束後🍮💺,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在國家指定媒體或學校數字化采購平臺發布成交公告,同時Vsport急特采購事由🖇😼,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質疑投訴處理
第十三條 招采辦僅受理在成交公告發布後2個工作日內書面提交的質疑和投訴👩👦👦,且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範圍。
招采辦或采購代理機構負責對供應商質疑作出答復😺。
第十四條 學校急需特殊采購監督與投訴處理小組負責依法依規處理供應商投訴🧜♀️。監督與投訴處理小組由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審計處🎋🧑🏼🚀、資產管理與實驗室處、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或重點建設辦公室、財務計劃處、法律事務室👩🏼🚀🕋、招采辦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十五條 本辦法中未註明的事項按照《Vsport体育平台采購與招投標工作實施意見》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招采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