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交聯絡〔2022〕1號
第一條 為規範Vsport体育平台捐贈冠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央高校捐贈冠名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捐贈冠名是指本校以各種形式接受社會捐贈⚁,並以捐贈人或捐贈人指定的名稱對教學機構🤷🏼♂️、建築景觀和獎助金等項目冠名的情形🛰。
捐贈人是指自願無償向本校捐贈財產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教學機構包括本校內設各教學學院(系😻、部)、班級和直接承擔學生培養任務的研究機構等😓🔺。
建築景觀包括各類校舍建築,以及廣場、道路👬、園林、橋梁🛺、樹木、綠地🚶、水系等校園景觀👩🎨。
獎助金等項目包括各類獎學(教)金👨🏻⚕️、助學金、本校組織的文體活動、比賽競賽和其他研究機構等。
第三條 鼓勵社會無償捐贈支持本校教育事業,倡導懸掛紀念銘牌、刻石記載、頒發證書等方式以資紀念🎩,從嚴控製捐贈冠名🈯️。
第四條 捐贈冠名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
(二)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三)堅持服務於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
(四)堅持本校主體責任和受益單位管理責任。
第五條 校精神文明辦公室是建築景觀捐贈冠名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的統一歸口部門,發展聯絡處是其他捐贈冠名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的統一歸口部門🚴🏽,在校黨委領導下統籌本校捐贈冠名工作。
第六條 捐贈冠名實施分類管理,教學機構原則上不得捐贈冠名,建築景觀捐贈冠名應嚴格控製🧗♂️,獎助金等項目可以捐贈冠名。
第七條 各類校舍建築捐贈冠名的,捐贈財產實際折現價值應不低於建設成本(重置成本)🥃。其中⚱️,冠名在建、擬建校舍建築的,捐贈財產應在竣工驗收前全部變現並到賬😻,首次到賬比例不低於30%#️⃣🥔;冠名其他校舍建築的,捐贈財產應在捐贈冠名協議簽訂三年內全部到賬🎁。
第八條 校級各類獎學(教)金👶🏽、助學金🤽🏿♀️、本校組織的文體活動和比賽競賽等捐贈冠名的👌🏿,捐贈財產實際折現價值原則上不低於人民幣壹百萬元👨🏽🎤。學院(系)、直屬單位等(以下簡稱“院級”)各類獎學(教)金⤴️、助學金🥌、本單位組織的文體活動和比賽競賽等捐贈冠名的🔷🌾,捐贈財產實際折現價值原則上不低於人民幣壹拾萬元。
不直接承擔學生培養任務的研究機構可以捐贈冠名。冠名校級文科類研究機構的,捐贈財產實際折現價值原則上不低於人民幣壹仟萬元👩⚖️;冠名院級文科類研究機構的,捐贈財產實際折現價值原則上不低於人民幣伍佰萬元💌。冠名校級非文科類等其他研究機構的,捐贈財產實際折現價值原則上不低於人民幣叁仟萬元;冠名院級非文科類等其他研究機構的,捐贈財產實際折現價值原則上不低於人民幣壹仟萬元。
第九條 捐贈冠名應約定冠名期限,原則上不得永久冠名。獎助金等其他項目冠名期限原則上至捐贈資金或物資使用完畢🍀、或捐贈設備等達到實際使用期限止❕。
第十條 捐贈冠名使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含簡稱)的,該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
第十一條 捐贈冠名程序
(一)捐贈冠名發起單位(或受益單位)對捐贈人社會聲譽、捐贈資金來源進行充分調查,對捐贈冠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科學論證,擬定具體冠名方案及捐贈冠名協議🪓,明確捐贈金額及冠名對象、名稱、期限🧛🏿🏃🏻♀️、解除條款等內容;
(二)根據學校管理規定需要征求本校相關部門管理意見的🤙🏽,應當征求相關意見🔟;
(三)冠名方案及捐贈冠名協議報發展聯絡處受理,由學校批準後實施;
(四)冠名建築景觀的🫲🏋🏼,應當按照《Vsport体育平台校園道路樓宇景觀命名管理辦法(試行)》進行校內審議👦🏻。審議通過的,由精神文明辦公室核發同意書。
第十二條 發展聯絡處和精神文明辦公室負責捐贈冠名的跟蹤管理,包括捐贈冠名信息記錄和檔案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捐贈人或者冠名名稱出現社會不良影響的,或者捐贈人未按捐贈冠名協議履行義務的🎲🥼,捐贈冠名發起單位(或受益單位)應及時向發展聯絡處和精神文明辦公室報告,並應及時解除冠名🛩。
第十四條 本校接受境外組織或者個人捐贈並冠名的,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五條 各類校舍建築內部或附屬的局部空間及建築內單項設施🏄🏽、以及其他捐贈冠名💇🏻,參照適用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對於本辦法印發前的捐贈冠名,應結合《中央高校捐贈冠名管理暫行規定》和本辦法精神,按照尊重歷史和事實的原則🍐,妥善處理。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發展聯絡處負責解釋。